网友“我是农民伯伯”您好:
您在河池网络问政上反映的“新生婴儿住院跨县治疗如何报销”的问题收悉,现逐一回复如下:
1.如果我在3个月内补缴新农合费用,上完户口后,怎么报销?
答: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第十六条“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由其亲属等到户籍所在地村级或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窗口(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社保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你需在你的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到你的户籍地办理好户口登记,然后再凭户口本到南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第二社会保险大厅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窗口(地址:南丹县人社局一楼)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缴费咨询电话:7215947。
如您的小孩在河池市市级医院住院就诊,出院前已经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出院时就可以在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窗口直接报销;如您的小孩在出院前未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出院时需先自付完所有医疗费用,并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好参保缴费手续,即可拿相关报销材料到南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第二服务大厅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地址:南丹县新城区建设银行旁)办理医...... 点击展开
网友“我是农民伯伯”您好: 您在河池网络问政上反映的“新生婴儿住院跨县治疗如何报销”的问题收悉,现逐一回复如下: 1.如果我在3个月内补缴新农合费用,上完户口后,怎么报销? 答: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第十六条“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由其亲属等到户籍所在地村级或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窗口(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社保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你需在你的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到你的户籍地办理好户口登记,然后再凭户口本到南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第二社会保险大厅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窗口(地址:南丹县人社局一楼)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缴费咨询电话:7215947。 如您的小孩在河池市市级医院住院就诊,出院前已经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出院时就可以在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窗口直接报销;如您的小孩在出院前未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出院时需先自付完所有医疗费用,并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好参保缴费手续,即可拿相关报销材料到南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第二服务大厅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地址:南丹县新城区建设银行旁)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相关手续,报销咨询电话:7212399。 2.报销还要到南丹县开转诊备案证明吗?南丹医院会开给我吗?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相关规定,本市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在河池市市级医院报销的,不需要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无需再到南丹医院开转诊备案证明。 3.如不开转诊备案证明,能报销吗?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相关规定,本市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在河池市市级医院住院报销的不需要办理转诊备案,可以直接报销,不影响报销比例。 4.我们现在常住金城江,有房产,但是户口是南丹农村的,交的一直是南丹那边的新农合。我们如果得病了,每次还要跑到南丹县医院治病才能报销吗? 答: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相关规定,你可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本市内自主选择在市级医院就近就医也可回南丹医院就医,出院时都可以在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窗口直接报销,报销时按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规定的比例报销。目前医保报销无相关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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