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00008”:
您好!感谢您对事业单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可细分为两类: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您所提出的如果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的,需由该单位主管部门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职能变化的佐证材料,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备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点击展开
网友“00008”:
您好!感谢您对事业单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可细分为两类: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您所提出的如果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的,需由该单位主管部门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职能变化的佐证材料,经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备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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