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fatmea”: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二、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所以新车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交贵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公安交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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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fatmea”: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公安部令第124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规定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二、根据公安部令第124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所以新车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交贵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公安交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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